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号),涉及河东区1家经营单位。
据通告,天津市河东区泰昌西允食用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芹菜 (抽样单编号:DC21120102111334610,购进日期:2021年11月22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河东区泰昌西允食用农产品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以6.4元/千克的进价,购进4千克芹菜,2.25千克出售给检验机构,1.75千克当事人自己食用。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2月10日对天津市河东区泰昌西允食用农产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不合格芹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