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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天津市北方明伦桶装水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2-02-24 15:18: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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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22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天津市北方明伦桶装水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0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对天津浯水恒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饮用纯净水(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市北方明伦桶装水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11-09)进行了抽样检验。2021年11月26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出具了《检验报告》(LGD112100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天津市北方明伦桶装水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并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剩余的该批次饮用纯净水。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9日生产该批次饮用纯净水共200桶,规格为18.9L/桶,销售给小海地的天津浯水恒山商贸有限公司共90桶,售价为3元/桶;梅林路富江里水站60桶,售价3.3元/桶;河西区小海地的“牛牛水业”50桶,售价为2.7元/桶。经当事人成本核算,成本为2.8元/桶,该批饮用纯净水共获利43元。当事人所提供的出库清单和现款销售单显示,该批次饮用纯净水的货品名称为新超洁/超洁,购货单位分别为牛牛水业、梅林路和小海地,其中购货单位标识为“小海地”的出库清单和现款销售单为当事人销售给天津浯水恒山商贸有限公司90桶该批次饮用纯净水的出库和销售记录。该批次饮用纯净水货值金额603元,违法所得603元。

当事人在得知该批次饮用纯净水抽检不合格后,立即开展了召回,由于该批次产品生产数量较少,大部分产品均已为消费者使用完毕,且未有消费者不良投诉,现已无法召回该批产品。

当事人经过工艺流程进行梳理排查,生产流程中的空桶上线设备、拔盖设备、桶外壁清洗机、桶内壁清洗消毒机、灌装机、封盖机、套袋机设备运转正常,其中桶内壁清洗消毒机、灌装机及消毒控制为关键控制点,针对关键控制点再次进行工艺核验,清洗消毒机各清洗消毒工位运转良好,灌装机在空气洁净间运转正常,生产时灌装机净化间为全自动无人洁净间,防止了人为交叉污染,臭氧灭菌设备电流和氧气流量正常。生产过程的运转正常,安全质量风险受控,可以排除生产环节造成的污染情况。

通过继续排查搬运和运输环节,结合检验结果数据来看,出现了个别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不合格原因出现在当事人对产品搬运过程中,造成外包装出现破损,进而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当事人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包装饮用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对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饮用纯净水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03元;2.处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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