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国抽转移地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在2021年总局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鼎味食品厂生产的吴府记颗颗豆腐香干(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9-24)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8817)。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钾及其钠盐(以山梨酸钾计)等9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重庆市鼎味食品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重庆市鼎味食品厂2021年9月24日生产吴府记颗颗豆腐香干(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9-24)50kg。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重庆市鼎味食品厂2021年9月24日生产的50kg吴府记颗颗豆腐香干已于2021年9月28日销售完毕,重庆市鼎味食品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开展自查,对自查的问题进行整改。
经重庆市鼎味食品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新负责卤煮工的工人操作失误重复加入山梨酸钾、丙酸钙导致防腐剂含量超标。现该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培训和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厂产品的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