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国抽转移地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在2021年总局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鼎味食品厂生产的吴府记颗颗豆腐香干(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9-24)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8817)。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钾及其钠盐(以山梨酸钾计)等9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市鼎味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50元;2.处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鼎味食品厂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新负责卤煮工的工人操作失误重复加入山梨酸钾、丙酸钙导致防腐剂含量超标。现该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培训和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厂产品的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