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1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据通告,在2021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青岛市11个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南乳花生(抽样单编号GC21370000412030515)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南乳花生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1年11月2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调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购进南乳花生20袋,退货2袋,监督抽检16袋,销售2袋。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2〕1411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