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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马因发布违法广告再度被处罚 目前还陷入多起消费纠纷

2022-02-14 11:26: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再度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为博得品牌关注度,利用7 岁儿童代言

据悉,2021年8月26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 12345 政府热线匿名举报:反映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彪马”)在其微信公众号“PUMA”上,利用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违反《广告法》。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黄处〔2021〕012021001131 号)显示,公众号“PUMA”为彪马独立运营,公众号“PUMA”内,标题为《无畏挑战,他们是彪马破格玩家?》的文章为彪马于2021年8月24日发布并保留至案发。该文章中存在“彪马破格玩家牛某 7 岁”的宣传,宣传中使用了牛某这名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彪马使用牛某的名义及形象作宣传是为了给童装作推荐,吸引更多热爱运动的孩子关注购买彪马的品牌。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彪马罚款10万元。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在网络公开渠道找到彪马的联系方式并致电过去,接电话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自己是财务部,并告知可以拨打另外一个电话咨询相关问题,不过,本网多次拨打这名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本网又在彪马官网找到该公司的热线电话并致电过去,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其是彪马的一家线上店铺,只能处理一些产品问题,对于其他问题无法给到答案。

曾使用“国家级”等用语发布违法广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彪马此前也有过被处罚的记录,而且也涉及到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问题。

天眼查数据显示,彪马于2020年7月30日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4万元,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天眼查数据还显示,2017年4月6日和2017年9月5日,彪马两度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原因涉及,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等,处罚总金额超30万元。

陷入上千条消费纠纷

公开信息显示,彪马成立于2005年,为“PUMAHONGKONGLIMITED”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彪马有65家分支机构。该公司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销售并推广鞋类、服装和配饰,其官方商城拥有男子、女子与儿童类商品,多种鞋类、服装、配饰和运动装备供用户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彪马还涉及诸多消费纠纷。

中国质量新闻网在某网络投诉平台查看到,截至目前,与彪马有关的投诉超过1300条,且这些消费纠纷大多都在处理中。涉及产品质量问题;销售假货;产品差价问题;售后服务差等。

例如,2022年1月17日,一位消费者投诉称,“PUMA天猫官方旗舰店,为达到换货上线,一直发瑕疵货。后续强制退款,再以高价卖出。”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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