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11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锡林浩特市蜂花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1、稀奶油(500 克/袋)
生产日期:2021年09月25日;抽样基数:10 袋。
样品名称:2、稀奶油(500 克/袋);
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6日;抽样基数:10 袋。
检验不合格项目均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964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均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玖佰元整(900.00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蜂花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