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力培食品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饮用纯净水(商标:地润源、生产日期:2021年10月6日,规格:18.9L/桶),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493315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10月6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40桶,已全部销往大足经销商。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依法监督该厂整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该厂发布了召回公告后,由于销售时间已久,召回数量为零。2021年12月13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经该厂排查,发生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环节中对桶装水的桶壁清洗消毒不彻底。
二、重庆谚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念一果花生(卤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念一果花生(卤味)”,抽样单编号XC21511503689730735,生产日期:2021年6月9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9日将该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同时还告知了当事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说明材料,当事人标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现场未发现被抽样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9日)同批次产品。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9日将该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因当事人已销售至经销商且已售出,消费者已食用,无法召回,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8日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