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号)。其中,在2021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7日生产的1批次米花糖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7日生产的1批次米花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米花糖,抽样单编号:GC2150011665211290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10月7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1月8日,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7日的同批次米花糖已全部销售完毕。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7日生产的米花糖共计120袋,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8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已无法召回该批米花糖。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停业整顿,加强问题排查,落实主体责任,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将加强对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