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本期通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的鸭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的鸭蛋(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35173,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向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依法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N0:A21SG07879)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鸭蛋在售。经查,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7日销售的鸭蛋共计2Kg,用于抽检2kg,剩余0Kg,购进价格32元/kg,货值金额64元。因当事人所进购的鸭蛋全部用于抽检,故无需召回。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收集的出厂检验报告证明该批次产品为合格品,当事人并不知道销售的产品为不合格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免予处罚。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免予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