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12-31 17:11: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第11期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公告,涉及双鸭山市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双鸭山农场萬家員超市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8/17)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双鸭山农场萬家員超市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7日),吡虫啉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双鸭山农场萬家員超市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61元人民币,免予其他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红市监处字[2021]0060号)。

二、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二九一农场鑫盛源果业商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7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二九一农场鑫盛源果业商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7日),甲拌磷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二九一农场鑫盛源果业商店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元人民币,免予其他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双红市监处字[2021]0050号)。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打假治伪除隐患 整治提升保安全:保 ...

  • 厦门特色美食制作教程来了 超好吃的 ...

  • 第八十六期 许旭:无锡利日 用科技 ...

  •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 ...

  • 隆冬时节安徽省众多乡村花卉基地内却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