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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2021-12-31 16:35: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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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专项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普陀辖区,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爱上鱼头主题餐厅销售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爱上鱼头主题餐厅销售的黑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1年12月17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为№: CJ-D21033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舟山市普陀区兰魅坊餐厅销售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兰魅坊餐厅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1年12月20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为№: CJ-D21035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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