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近期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是乳山市冯家镇伟华糖酒百货超市销售的老白乾酒,抽样单编号为SC21370000415432136。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1年9月24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乳山市冯家镇伟华糖酒百货超市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要求其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采购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乳山市冯家镇伟华糖酒百货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考虑到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经营食品全部被抽检,未经售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但不涉及安全、健康指标,考虑到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经营食品全部被抽检,未经售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但不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肆元整(¥114.00)。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乳山市冯家镇伟华糖酒百货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