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鲁市监通告〔2021〕100号
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桂花坚果藕粉羹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002232706。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18日,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对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坚果藕粉羹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桂花坚果藕粉羹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该食品所执行企业标准Q/HBK 0003S-2019《方便食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调查,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共生产五谷畅享牌“桂花坚果藕粉羹”2箱(24桶/箱,每桶600克),全部销售给聊城优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9月1日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
三、调查处置情况。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桂花坚果藕粉羹”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枣庄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4元;2.处以罚款6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枣市监处罚〔2021〕40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