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十九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十九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组织开展的熟食和粮食加工品专项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新城凡记熟食店经营的卤猪头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新城凡记熟食店经营的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1年12月9日向舟山市新城凡记熟食店送达了编号为No:SP-R21175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卤猪头肉。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舟山市新城卤香飘天下熟食店经营的卤猪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新城卤香飘天下熟食店使用的卤猪肝,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1年12月9日向舟山市新城卤香飘天下熟食店送达了编号为No:SP-R21175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卤猪肝。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