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天津市宝坻区新思杰火锅鸡店使用的扎啤杯。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2021年9月23日,接中鼎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CTT2108113896)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C21120115115332590),天津市宝坻区新思杰火锅鸡店(蔡玉轩)的扎啤杯,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新思杰火锅鸡店(蔡玉轩)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场所消毒柜内内发现上述不合格饮具,消毒柜处于工作模式。2021年9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津宝开市监责改〔2021〕10923),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委托中鼎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宝坻区新思杰火锅鸡店店内的扎啤杯进行了二次检测,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证明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2月9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宝开市监处罚〔2021〕12号),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