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紫盖蟹)风险控制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营口市站前区顺鑫海鲜店经销的紫盖蟹(购进日期:2021-09-28),经检验,镉(以Cd计)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营口市站前区顺鑫海鲜店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已经在店面发出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经复查,该企业达到整改要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