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8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涪陵区百太酒厂(涪陵区百胜镇太平市村2社)生产的高粱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相关产品名称高粱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49562,检验结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及产品明示质 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7月28日。
(二)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要求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其认真整改,严格工艺流程控制,严控技术指标。
二、秦雨林(涪陵区秦雨林烤酒坊)(涪陵区百胜镇紫竹村1组永安路35号)生产的高粱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相关产品名称高粱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49559,检验结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7月26日。
(二)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要求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其认真整改,严格工艺流程控制,严控技术指标。
三、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涪陵区乌宝路分公司(涪陵区荔枝街道重庆市涪陵区乌宝路7号附8号涪陵金科天宸65幢1-商业8至1-商业13)销售的鸡棒腿(鸡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鸡棒腿(鸡肉),抽样单编号:NCP21500102651900256,检验结论: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5日。
(二)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要求当事人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对购进的产品要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要求。
四、熊瑶(涪陵区黎明路口21号(农贸市场)负1-5)销售的鸡蛋酥(油炸类糕点).(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重庆市金奇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荔枝办事处乌江村4组)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鸡蛋酥(油炸类糕点),抽样单编号:SC21500102651900226,检验结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7月6日。
(二)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要求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严格索证索票,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
五、罗小琼(涪陵区黎明南路27号傲雪农贸市场内)销售的云南水白菜(大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云南水白菜(大白菜),抽样单编号:NCP21500102651900260,检验结论: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8月6日。
(二)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要求当事人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对购进的产品要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要求。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