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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天津市蓟州区超宇饭店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1-12-21 13:40: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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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涉及天津市蓟州区超宇饭店(潘超宇)销售的海蟹。

根据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蓟州区经营企业食品抽检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SC21120119114432002)、《检验报告》(NO:LJZD0921029),天津市蓟州区超宇饭店(潘超宇)于2021年9月1日购进并销售的海蟹,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海蟹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3日向天津市蓟州区超宇饭店(潘超宇)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海蟹。现查明,天津市蓟州区超宇饭店(潘超宇)2021年9月1日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海蟹20斤,其中抽检用去5斤,剩余15斤均已售出。

天津市蓟州区超宇饭店(潘超宇)于2021年10月14日发布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该不合格批次海蟹进行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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