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0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8期)》,涉及高淳县东坝镇珍珍饭店使用的盐帮小子牌麻辣鸡脚。
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 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8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高淳县东坝镇珍珍饭店使用的盐帮小子牌麻辣鸡脚,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10袋,抽样用去9袋,已使用1袋,货值81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流通销售渠道不确定性因素,比如运输挤压漏气、销售环境不适宜等。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字【2021】251号。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