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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6期)

2021-12-15 17:13: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4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6期)。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66期)

近期,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凌河区甘美食品超市和凌河区鑫乐生鲜食品商行经营的韭菜中腐霉利含量检测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凌河区甘美食品超市2021年11月16日和凌河区鑫乐生鲜食品商行2021年11月19日销售的韭菜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进货渠道及质检过程控制不严,销售工作不到位,导致该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该经营户已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同时督促经营户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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