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0日,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21、24期》,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4家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王晖杰销售的鸡肉:
(一) 抽检基本情况:王晖杰在宁波市江北白沙菜市场摊位9-8、9-9经营的宁波市江北王晖杰禽肉摊销售的鸡肉(购进日期为2021-09-14),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84.3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二 )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鸡肉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鸡肉15公斤,除抽检用的样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二、金新华销售的苹果味果味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金新华在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双东路183号经营的宁波市江北天天乐水果烟酒店销售的苹果味果味饮料(生产日期为2021-06-16),菌落总数(n=5)检出值为4.2×104/3.7×104/4.0×104/5.4×104/4.6×104CFU/mL,标准值为n=5,c=2,m=100,M=10000CFU/mL;酵母检出值为2.9×103CFU/mL,标准值为≤20CFU/mL。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苹果味果味饮料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苹果味果味饮料48瓶,除厂家召回5瓶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三、林日春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林日春在宁波市江北区日湖菜市场内经营的宁波市江北阿春蔬菜摊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1-10-20),噻虫胺检出值为1.65mg/kg,标准值为≤0.2mg/kg。
(二 )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生姜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生姜2.5公斤,除抽检用的样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四、潘香霞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潘香霞在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88号(名特优市场内)经营的宁波市江北潘香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1-10-19),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0.020mg/kg,标准值为≤0.01mg/kg。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生姜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生姜37.7公斤,除抽检用的样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