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4期),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002736458的包装饮用水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清石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6日向杭州清石泉水厂送达编号为20213288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厂进行现场核查,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进行召回。经核实,该批产品共生产50桶,其中销售7桶,封存43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对杭州清石泉水厂作出行政处罚,没收43桶2021年8月14日批次的“虎跑清石泉”包装饮用水;处罚款人民币78000元,上缴国库。
二、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815的开心果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安民果食尚山货铺销售的开心果,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09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802100001018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三、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1295的奇亚籽&水果燕麦杯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馥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奇亚籽&水果燕麦杯,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5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202138865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四、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1296的坚果燕麦片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兰山区万鹤食品商行销售的坚果燕麦片,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0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202140139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五、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1410的坚果营养羹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星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坚果营养羹,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0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202142244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六、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731的东北松子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美诺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东北松子,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09月18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802100001125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七、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005132724的风露醉米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越崎酒业(宁波)有限公司销售的风露醉米酒,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Q/XY0004S-2021《米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9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802100001566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八、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1401的半梅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安博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半梅,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802100001459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