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嘉兴市秀洲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为NCP21330411306532011的鲫鱼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建设连锁店经营的鲫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建设连锁店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本次行政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由于涉案食品已经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