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5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荣昌区志伟百货商场销售的“荣娃娃”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荣娃娃”饮用纯净水,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8493315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10月8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1月24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市荣昌区志伟百货商场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被抽样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共购进10桶(18.9L/桶)。2021年10月27日抽检后,当事人购进的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未见同批次“荣娃娃”饮用纯净水。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重庆市荣昌区志伟百货商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重庆市荣昌区志伟百货商场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召回数量为零。重庆市荣昌区志伟百货商场向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了供货商重庆市螺罐山纯净水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货票据,检验合格报告等证据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经领导同意不予立案。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荣娃娃”饮用纯净水,问题原因尚不明确。荣昌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经营者进一步强化进货查验和供货方食品安全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换供货方。
二、荣昌区古昌镇二妹腌腊店销售的鲜鸡(鸡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鲜鸡(鸡肉),抽样单编号:NCP2150015365300042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8月18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18日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现场执法人员未发现该批次的鲜鸡(鸡肉)。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由于上述鸡肉销售完毕已较久,且为生鲜食品,召回数量为零。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18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批次鲜鸡(鸡肉)怀疑为农户使用兽药残留所致,荣昌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经营者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购进无检疫合格证明的鸡肉。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