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川区柏光华白酒加工厂的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白酒,规格型号:散装65.6%vol加工日期:2021-07-07,问题项目:总酸。
(二)对加工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由于本次抽检任务类别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故我局依法责令永川区柏光华白酒加工厂进行限期整改。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该加工厂排查,因配糟不足和接酒日间控制不合理致其加工生产的白酒出现总酸不合格风险。该加工厂现已增加了配糟,控制了接酒时间,其加工生产的产品经复查抽检,结论为合格。
二、重庆市锐进蔬菜种植股份合作社生产的烧白盐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烧白盐菜,商标:聚美轩,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为2021-08-10;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重庆市锐进蔬菜种植股份合作社后,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为此我局对重庆市锐进蔬菜种植股份合作社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合作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的规定,给予该合作社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因工人在加入苯甲酸及其钠盐时没有搅拌均匀,导致本批次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企业已自查整改并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经我局现场核查证实其已停止生产活动。
三、重庆市露莹饮品厂生产的苏打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打水(饮料),商标:/,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为2021-09-0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对重庆露莹饮品厂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厂生产日期:2021-09-01的苏打水(饮料)生产30桶。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是臭氧杀菌时间不够,抽取苏打液的计量泵清洗不彻底,该厂已自查整改。我局已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产品经复查抽检合格。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