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号)。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江津区洪海酒厂于2014年2月27日生产的江津老白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江津老白干;抽样单编号:XC2151108360273115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氰化物(以HCN计)项目不符合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14年2月27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9月23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洪海酒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2014年2月27日的江津老白干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14年2月27日所生产的江津老白干数量当事人已记不清楚,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抽样3瓶,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发出召回公告对问题产品“江津老白干”进行召回,因该批次产品全部进入消费终端且已消耗,销售记录不完善,导致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原料进货查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江津老白干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记录。规范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