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1年第22期),涉及淮安市涟水县徐义权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青菜。
抽检基本情况
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期)》,淮安市涟水县徐义权蔬菜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小青菜样品,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核查处置情况
对于淮安市涟水县徐义权蔬菜经营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青菜的行为,淮安市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配合,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与警告。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 | / | 涟水县徐义权蔬菜经营部 |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235省道88号12#01号 | 小青菜 | / | / | 2021-07-14 | 氟虫腈||0.091mg/kg||≤0.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