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8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NCP21340508342243072)。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NCP21340508342243072)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蒲港新区辰希购物中心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上海青(散装,购进日期:2021-8-13),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1mg/kg,实测值:0.18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FC2021084558。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1]1032号)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