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诸暨市雄杰炒货厂生产的山核桃味瓜子〈烘炒类〉、原味大瓜子<烘炒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雄杰炒货厂生产的山核桃味瓜子〈烘炒类〉、原味大瓜子<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9月27日、2021年11月2日向诸暨市雄杰炒货厂直接送达了编号802100001287、802100001636 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