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7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C21131050344942182)。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C21131050344942182)
一、抽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零点百货便利店销售的食品绿豆派(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4-11,生产商:宁晋县宏禄源食品厂),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实测值:1.16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C2113105034494218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5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1]1018号)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