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香酥小黄鱼(香辣味)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1-12-07 16:55: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通告称,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江苏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大连友鱼经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方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小黄鱼(香辣味),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连云港市方信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箱,共计5公斤,货值320元,均已销售完毕。经调查,该产品不合格是原料新鲜度问题导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生产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

当地监管部门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养殖山羊敲开“致富门”

  • 贵州·人物 | 杨镜泽:自强不息, ...

  • 日照泰森食品:高标准强管控下的食品 ...

  • 河南省灵宝市西闫乡杨家湾村农民正在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重点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