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9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机构名称: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领取不合格报告后,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规定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日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草鱼,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655,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10,被抽样单位名称:陈妹仙,抽样日期:2021-09-10,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2、泥鳅,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593,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09,被抽样单位名称:陈小英,抽样日期:2021-09-09,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3、牛蛙,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597,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09,被抽样单位名称:陈小英,抽样日期:2021-09-09,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4、鳊鱼,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586,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09,被抽样单位名称:陈孝琴,抽样日期:2021-09-09,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5、牛蛙,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785,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14,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陈发志水产经营部,抽样日期:2021-09-14,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6、鳊鱼,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773,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14,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溧城小杨水产品店,抽样日期:2021-09-14,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7、泥鳅,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836,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15,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上黄吴群仙水产品经营部,抽样日期:2021-09-15,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8、药芹,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619,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09,被抽样单位名称:宋留庚,抽样日期:2021-09-09,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9、生姜,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3894,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9-16,被抽样单位名称:谈琴芳,抽样日期:2021-09-16,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1、陈妹仙经营的草鱼,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655,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但因经营过程中未能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处罚如下:①没收违法所得肆拾肆元整(¥44.00元);②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以上罚没合计贰仟零肆拾肆元整(¥2044.00元),上缴国库。
2、陈小英经营的泥鳅,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593,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免予处罚。
3、陈小英经营的牛蛙,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597,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免予处罚。
4、陈孝琴经营的鳊鱼,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586,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但因经营过程中未能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处罚如下:①没收违法所得贰壹拾元整(¥21.00元);②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以上罚没合计贰仟零贰壹拾元整整(¥2021.00元),上缴国库。
5、溧阳市陈发志水产经营部经营的牛蛙,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785,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但因经营过程中未能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处罚如下:①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壹拾玖元肆角整(¥218.40元);②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以上罚没合计贰仟贰佰壹拾玖元肆角整(¥2218.40元),上缴国库。
6、溧阳市溧城小杨水产品店经营的鳊鱼,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773,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但因经营过程中未能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处罚如下:①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叁元整(¥43.00元);②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以上罚没合计贰仟零肆拾叁元整(¥2043.00元),上缴国库。
7、溧阳市上黄吴群仙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泥鳅,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836,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免予处罚。
8、宋留庚经营的药芹,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619,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免予处罚。
9、谈琴芳经营的生姜,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3894,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能积极配合监督人员排查不合格原因,现已针对不合格原因已全部限期整改到位,各当事人并保证今后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