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期),涉及伊州区苑建新调料副食批发店销售的阿米尔番茄酱。
据通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伊州区苑建新调料副食批发店销售的阿米尔番茄酱(新疆来客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2665230100173;生产日期:2020-03-28,购进日期:2021-07-02),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347g/100kg)。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苑建新调料副食批发店销售的阿米尔番茄酱(购进日期:2020-07-02)是从哈密金益明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共购进120罐(850g/罐),每罐购进价格5.5元/罐,销售价格6元/罐,货值金额720元。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阿米尔番茄酱已全部销售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