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州省福泉市市场监管局公示2021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第2批)。
福泉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公示表(第二批) | |||||||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
序号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不合格食品名称 | 环节 | 监抽类别 | 核查处置情况 | 风险控制情况 | 备注 |
1 | 福泉市翔恒生鲜超市 | 线椒 | 经营 | 县抽 | 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超市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风险已控制 | 食用农产品 |
2 | 福泉市鼎茂生鲜超市 | 老姜 | 经营 | 县抽 | 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超市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风险已控制 | 食用农产品 |
3 | 福泉市龙昌赵仕梅月饼厂 | 紫薯月饼(广式月饼) | 生产 | 省抽 | 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风险已控制 | 食品 |
4 | 福泉市龙昌黄记和顺面条加工厂 | 细挂面 | 生产 | 州抽 | 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风险已控制 | 食品 |
5 | 福泉市齐庆莲面条加工厂 | 细挂面 | 生产 | 州抽 | 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风险已控制 | 食品 |
6 | 福泉市胡定祥羊肉馆 | 自消毒餐具(辣碟) | 经营 | 省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 风险已控制 | 食品相关产品 |
7 | 福泉市兴隆饭庄 | 自消毒餐具(辣碟) | 经营 | 省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 风险已控制 | 食品相关产品 |
8 | 福泉市佛跳墙狗肉馆 | 自消毒餐具(碗) | 经营 | 省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 风险已控制 | 食品相关产品 |
9 | 福泉中学 | 筷子 | 经营 | 州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 风险已控制 | 食品相关产品 |
10 | 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福泉分公司 | 美人椒(辣椒)、韭菜 | 经营 | 省抽 | 立案调查,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产品来源可追溯,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 风险已控制 | 食用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