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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辣卤郡把”抽检不合格 重庆辣小手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2021-11-30 10:04: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9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期),涉及重庆辣小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卤郡把”,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成品库房待售的2021-08-31批次“辣卤郡把”(抽样单编号:SC21500105650910257)抽样检验。当月1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A21SR05734),表明: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1年9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的同时,经现场检查:当事人2021年8月31日生产的“辣卤郡把”已被当事人员工食用。经查,2021年8月31日重庆辣小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42袋不合格批次产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辣小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重庆辣小手食品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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