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4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1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1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12期、第15期),涉及10家生产、经营单位10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鄞州五乡李家洋榨菜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五乡李家洋榨菜加工厂生产的李家洋榨菜,抽检项目中总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 GH/T 1011-2007《榨菜》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11001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共生产300袋,销售300袋,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宁波市鄞州姜山快乐购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姜山快乐购超市销售的黄酒,抽检项目中酒精度项目、总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3662-2018《黄酒》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5210000422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黄酒进货40袋,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宁波市鄞州新河方艳水产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新河方艳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抽检项目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3210000147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梭子蟹共进货7.5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宁波鄞州宁东王仲华土特产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鄞州宁东王仲华土特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抽检项目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3210000138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共购进梭子蟹40kg,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宁波市鄞州新河王小芬水产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新河王小芬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抽检项目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32100001389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梭子蟹共进货6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六、宁波市鄞州新河新新海水产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新河新新海水产店销售的小娘蟹,抽检项目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3210000139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小娘蟹共进货12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七、宁波市鄞州新河夫妻生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新河夫妻生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抽检项目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 33210000139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梭子蟹共进货6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八、宁波市鄞州新河王传国水产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新河王传国水产店销售的梭子蟹,抽检项目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0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3210000157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梭子蟹共进货6.8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九、宁波江东宁东江梅海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江东宁东江梅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抽检项目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0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3210000157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梭子蟹共进货40公斤,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十、宁波爱默隆生鲜连锁有限公司曙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爱默隆生鲜连锁有限公司曙光店销售的菠菜,抽检项目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0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5210000520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购入5公斤菠菜,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