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7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期)。
据通告,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锦州市松山新区好佳鲜生鲜超市九部分店2021年10月14日经营的韭菜,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该批次韭菜是从农民手中购进,质检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商家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不合格食品召回公,主动采取停止购进不合格韭菜。同时,执法人员督促经营户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