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1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87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87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期)》(2021年第222号),涉及我市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东泉饮用山泉水厂生产的銀瓶嘴山泉包装饮用水产品
东莞市东泉饮用山泉水厂生产的銀瓶嘴山泉包装饮用水(商标:图案+銀瓶嘴山泉,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1-07-19)和銀瓶嘴山泉包装饮用水(商标:图案+銀瓶嘴山泉,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1-07-20)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銀瓶嘴山泉包装饮用水产品,现场责令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批次产品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分别生产了上述同批次銀瓶嘴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1-07-19)45桶,其中出厂检验损耗5桶、被抽检损耗7桶、剩余33桶已全部销售完毕;銀瓶嘴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1-07-20)45桶,其中出厂检验损耗5桶、被抽检损耗7桶、剩余33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启动了召回,由于经销商已全部销售完毕,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