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1日,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6、12、16、19、21期》,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7家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波江北万达分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波江北万达分公司在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158号65幢-1-180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04-09),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值为≤0.05mg/kg;腐霉利检出值为5.33mg/kg,标准值为≤0.2mg/kg。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韭菜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韭菜10公斤,除下架4.55公斤(因腐烂自行销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二、刘倩倩销售的河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刘倩倩在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车站路38号经营的宁波市江北刘倩倩水产店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1-06-0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35×10³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
(二 )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河虾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河虾2公斤,除抽检用的样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三、余良伟销售的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余良伟在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清江路323号日湖菜市场内经营的宁波市江北叶梅生面店销售的年糕(购进日期为2021-06-09),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02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年糕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年糕20公斤,除抽检用的样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四、周碎曼销售的鳊鱼(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周碎曼在位于宁波市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21-23号经营的宁波市江北快快乐购超市销售的鳊鱼(活体)(购进日期为2021-08-24),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64×103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鳊鱼(活体)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鳊鱼(活体)20.6公斤,除抽检用的样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五、石海萍销售的海蜒:
(一)抽检基本情况:石海萍在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38弄路林综合市场干水产交易区11-11-05号摊位经营的宁波市江北石之萍海味商行销售的海蜒(购进日期为2021-07-22),镉(以Cd计)检出值为0.21mg/kg,标准值为≤0.1mg/kg。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海蜒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海蜒20公斤,除抽检用的样品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六、宁波食全食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宁波食全食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在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康庄南路666号销售的青菜(购进日期为2021-09-14),毒死蜱检出值为0.036mg/kg,标准值为≤0.02mg/kg,氟虫腈检出值为0.025mg/kg,标准值为≤0.02mg/kg。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青菜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青菜2.5公斤,除0.5公斤被该经营者员工食用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七、俞开法销售的酱黄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俞开法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华联农贸市场内经营的宁波市江北慈城开法酱菜摊销售的酱黄瓜(购进日期为2021-06-1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35g/kg,标准值为≤1.0g/kg。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酱黄瓜的库存。经查,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酱黄瓜6.5公斤,除1.5公斤自己食用外,其余都已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食品经营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