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我局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具体如下: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被抽检的“FBN01504585”批次的香蕉(国产香蕉),经检测吡虫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8月23日,执法人员向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送达了检验报告(NO:AFSQ070558022C)。经现场检查,该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无库存。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进行不合格食品召回。
经立案调查,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2021年7月21日以6.5元/公斤的价格从长沙市钱大妈生鲜食品有限公司购进28.6公斤香蕉(国产香蕉)。截至检测报告送达日,该批产品已以8.8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26.946公斤(含抽检),另外1.654公斤为坏果损坏。销售收入应收237.12元,实收236.94元,销售利润61.79元。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能提供抽检批次产品的有关资料、证据,查验了供货方(长沙市钱大妈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快速检测数据单,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香蕉(国产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确切说明不合格食品来源。
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销售不合格香蕉(国产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鉴于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积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确切说明不合格食品来源,根据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我局决定对长沙市雨花区罗智农产品店不予行政处罚。并于2021年11月4日,对其下达了雨市监不罚(2021)第135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