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涉及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聚元堂餐厅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基本情况: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聚元堂餐厅采购的批次为2020年10月6日的粉丝粉条(湿粉),经检验,有1批次被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法处罚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0年10月6日从太原市小店区山猫超市,共购进粉丝粉条(湿粉)2.5kg,抽检2kg,其余0.5kg已全部销售完。经排查,不合格是生产环节造成的。该当事人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已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当事人现已整改。供货商和生产商另案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9元,2、罚款5500元。罚没款共计55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