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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襄城区友家快捷旅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1-10-28 16:51: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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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8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襄市监处罚〔2021〕167号)。涉及襄阳市襄城区友家快捷旅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案件名称

襄阳市襄城区友家快捷旅馆(祁万梅)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市监处罚〔2021〕167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襄阳市襄城区友家快捷旅馆(祁万梅)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2420602MA4B9YT35C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祁万梅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洗发露、沐浴露;

2、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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