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5期)。据通告,1批次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
信息显示,呼图壁县徐龙商行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名庄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鹿察露酒样品,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名庄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乌鲁木齐名庄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别山街515号 | 呼图壁县徐龙商行第一分店 |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北外环路倾城印象2号楼3号门面房 | 阿鹿察露酒 | 330ml/瓶(酒精度:30%vol) | 阿鹿察 | 2020/10/02 | 酒精度 | 初检:22.4%vol;复检:22.9%vol | 29.0%vol-31.0%vol | 初检: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复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