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18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18号)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21JF0806326),涉及我区一家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刘海库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4日,我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芹菜进行抽检,2021年8月20日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21JF080632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理由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8月24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2021年8月25日,当事人对抽检批次芹菜予以召回,由于当事人系农贸市场蔬菜销售摊位经营者,不合格芹菜系在摊位销售,无法查找到消费者,故召回数量为零;截至2021年10月15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刘海库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购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