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永嘉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十二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浙江百涧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百涧实业有限公司的饮用纯净水,批号(生产日期)为2021-06-15,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检验,发现余氯(游离氯)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复杂疑难执法实务指导意见》(温市综〔2017〕1号)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0日作出“永市监处字〔2021〕2021134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4元;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