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永嘉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十二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永嘉县岩头镇佳将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岩头镇佳将水果店的香蕉,批号(购进日期)为2021-06-13,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吡虫啉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3日作出“永市监处字〔2021〕12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以人民币罚款3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