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香蕉)核查处置情况

2021-09-13 17:06: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3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0期)。

1631519532(1).png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0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1年7月1日发布涉及我区1批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1.根据2021年江岸区农产品抽检计划,2021年6月1日,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二耀路分店经销的“香蕉”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6日,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二耀路分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整改报告,并暂停该货物的供货商配送,表示以后加强进货查验,保留相关凭证并做好记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二耀路分店经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二十五条之第二项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 ...

  • 湖南衡阳常宁市塔山瑶族乡的高山秋茶 ...

  • 河北省晋州市的鸭梨、雪花梨等优质梨 ...

  • “黑作坊”暗藏冒牌“才顶”桂圆肉…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