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6日,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王治华销售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王治华销售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5月17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城南综合农贸市场王治华摊位的茄子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由城南综合农贸市场王治华销售的茄子,抽样基数:4kg,抽样日期:2021年05月17日,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6月25日向王治华送达了号为: No:211090783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茄子。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