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25日,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32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32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号为№: 202118952)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大溪李姗麻辣烫店购进的千张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6月9日,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大溪李姗麻辣烫店购进的千张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7月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 202118952),样品名称:千张,检验结果: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执法人员于2021年7月5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仓库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截至2021年8月25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据当事人陈述,该批产品已全部交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无剩余产品存留或售出。
(三)2021年7月5日我局对温岭市大溪李姗麻辣烫店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千张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8月11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2021)1358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